经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P(2011)109号 |
市经济开发区熊河村 |
162113.30 |
工业用地 |
1.00 |
45﹪ |
12.5﹪ |
50年 |
500 |
2474 |
P(2011)110号 |
市经济开发区熊河村 |
181439.98 |
工业用地 |
1.00 |
45﹪ |
12.5﹪ |
50年 |
550 |
2769 |
P(2011)111号 |
市经济开发区接官村 |
4700.00 |
工业用地 |
1.2 |
45﹪ |
12﹪ |
50年 |
15 |
73 |
P(2011)112号 |
市经济开发区涂台村 |
158199.37 |
工业用地 |
1.00 |
43.79﹪ |
19.48﹪ |
50年 |
480 |
2404 |
P(2011)113号 |
市经济开发区汪岭村 |
33158.38 |
工业用地 |
0.71 |
39.67﹪ |
19.26﹪ |
50年 |
100 |
504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建设并服从规划部门管理。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21日到竟陵鸿渐路134号市土地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5日到竟陵鸿渐路134号向市土地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土地交易将在2011年12月5日14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土地交易,挂牌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5日15时。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账户
全称:天门市财政局(土地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7-573201040004575
开户行:天门市农业银行营业部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门市鸿渐路134号(市土地交易)
联系电话:0728-5244058 13607222192
联 系 人:魏姣平 张咏梅
天门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