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杜绝围标串标现象,保证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对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前审,公开择优选定30家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的二级及以上单位或在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登记的单位。
5、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与单位资质等级相对应,必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资格(上岗)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加盖社保专用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6、必须有土地整理工程建设业绩,并由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出具从事土地整理的业绩证明;
7、必须没有不良记录。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固定办公场所证件、税务登记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资格材料证明。
3、国土整治工程业绩。工程验收批复、当地国土部门的证明书、有关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4、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社保证明资料或人社部门证明。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上岗证。
6、“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个标准认证;企业2009—2011年等级称号证件。
7、施工设备。施工设备(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全站议等)的数量、购置凭证或有效证明。
8、单位财务。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
9、质量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该企业2009—2011年内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证明。
上述资料需提供所有证件资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3月19至2012年3月28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天门市招投标一楼报名(同时报名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报名时提交报名费、资格审查费、网员费2000元。
四、评审选择
2012年3月30日前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报名单位资质条件、施工业绩、队伍规模、施工设备、财务状况、质量安全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30家。分数相同时,摇号确定。
五、凡评审入围单位按照资格前审入围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土地整治招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门市综合招投标服务(www.tmztb.com)、天门市国土资源局(www.tmlr.gov.cn)网站上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