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平说,在2008年之前,泰丰公司还能正常支付业主租金,但2008年个季度后,业主很难再收到租金,且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2009年初,业主们委托律师对鸿坤大酒店产权属性及泰丰公司资产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有的房屋早已被开发商另行出售,并已在市建委做了预售登记备案,即“一房二卖”;还有的房产根本不在预售许可范围内,即开发商售房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2009年4月至2012年12月间,60多位业主陆续委托律师向丰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泰丰公司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一倍损失。
开庭时,泰丰公司针对有些起诉辩称,同意解除合同,返还房款,但不同意支付利息及赔偿金。该公司否认“一房二卖”,称表面上是卖,其实是抵押。法院审理后终判决开发商违规售房,要双倍赔偿部分业主的房款。
官司打赢了,但判决却无法执行。陈卫平律师说,经过他们和法院查找,泰丰公司有鸿坤大酒店这栋楼的资产可供执行,但这栋楼的产权被法院查封后,进行过两次拍卖都流拍,主要是因为法律关系复杂,没有买家敢接收。“这栋楼卖不出去,业主及其他债权人都无法解套”,陈卫平认为,现在可行的办法是申请鸿坤大酒店破产,梳理全部法律关系,待破产管理人介入后,让三方进入重整或购买该楼。
陈卫平律师透露,目前,已有部分业主委托他向市二中院递交破产申请的材料,还在等待法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