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P(2009)046 |
天门经济开发区南洋大道北侧 |
12778.41 |
商住 |
3.17 |
26.6% |
33.4%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00 |
750 |
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外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委托天门市土地交易组织实施,本宗地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介绍地块情况,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
五、申请人应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天门市土地交易将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天门市土地交易(鸿渐路134号)
联系电话:13607222192 0728-5244058
八、竞买保证金应交纳到以下银行帐户内:
开户单位:天门市财政局(土地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天门市农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17-573201040004575
天门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